高压泵润滑油品的使用:
1)高压泵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用油,不得滥用和混用,不合格油品不得使用。
2)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,需变更油品时,应报请专业技术人员参考油品性能指标,审核评价后,方可试用。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高压泵组规定的油品。
3)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。
4)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,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更换时,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,然后再加入新油品。
5)大修后第一次(磨合期)投入运转的高压泵组,应在100h内更换一次新油。正常运转时,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而定,一般应在500h内更换一次新油。
6)具有强制润滑系统的高压泵组检修后,应对系统及过滤器进行清洗,防止污油和异物进入润滑系统,造成高压泵损坏。
7)外出施工携带的备用油品,必须认真保管。防止污物杂质污染油品。防止雨水、高压泵组溅水进入油品。防止运输途中磕碰容器造成外漏和污物侵入。
8)施工现场加注或补油,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。防止违规加油,造成高压泵组损坏。
9)施工现场禁止采用水管直接向动力端喷水降温的方法。防止喷水进入润滑系统内,致使油品乳化高压泵组损坏。